2024-04-23
2021-10-19
2021-10-14
2021-10-01
2021-08-26
2021-08-09
2021-07-12
2021-03-26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菏政办字 〔202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激发全市创新活力,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继续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菏政发 〔20116〕20号),有效期至2026年9月22日,登记号为:HZCR-2021-0020004。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