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菏泽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菏专奖办〔2021〕4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综合监管部,市直有关单位、驻菏高校,市各有关学会协会:
本届专利奖设“市专利技术奖”和“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两个奖类,其中“市专利技术奖”分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1.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是菏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组织以及户籍地或常住地是菏泽市的居民。
2.申报专利应已获授权,并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权利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无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的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应当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价值高、创新性强,或者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对推动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作用。
4.申报专利须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刻苦创新,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
3.所发明的专利技术已经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应当是有效专利的发明人,且无专利权属纠纷,无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三)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报市专利奖时所有专利权人要出具《知情同意书》(附件5),并协商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说明(经济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新增出口额等经济指标,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公章);
4.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说明(经济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新增出口额等经济指标,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公章);
(三)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确保专利奖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四)申报单位和个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推荐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审查,实事求是进行推荐。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六)“市专利技术奖”、“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等附件,可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hzscjgj.heze.gov.cn。
电子邮箱:hzscjgzsyy@hz.shandong.cn
报送地址:牡丹区中华西路2777号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