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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药械领域知识产权违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菏市监知保函〔2021〕20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药械领域

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厉打击药械领域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经研究决定20219月起在全市开展打击药械领域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药械领域存在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侵权假冒商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以强有力的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主要任务

专项行动主要检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等,重点检查口罩等疫情防控防护用品大型医疗设备等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措施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行动中要以执法办案为主线迅速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坚持惩教结合,积极利用指导、普法宣传、约谈等方式,推行说理性执法,扩大执法效果。

四、行动安排

()集中整治阶(9月至11)

各县区局要围绕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确定方案,集中力量开展行动。要严查药械领域重大侵权假冒案件,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实绩。

()全面总结阶(12)

各县区局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总结1231日前报送市局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市局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