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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菏泽市局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典型做法

 

 

近年来,菏泽市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26号)和省局的通知精神,组织全市开展多次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47人次,各种特色宣传16场次,检查经营户3000户,检查各类市场200个,处理线索7条,办理北京冬奥组委交办线索10件,行政检查查处案件3条,办理行政部门转办案件1件,立案调查3件,撤销案件1件,结案2结,严厉打击了辖区内涉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一) 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项行动能力。组织全市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局通过电视电话系统组织的专项执法培训。在全市知识产权执法人员中开展了学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活动,全市执法人员基本掌握了处理奥林匹克标志专项行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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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加大了宣传力度,全民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意识得到较大提高。利用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头条等集中组织宣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法律制度和政策。积极向报刊、电台等投稿,其中《开展涉冬奥专项执法检查》一篇消息刊登《中国知识产权报》第2271期,宣传我市专项行动典型做法。在对全市重点场所、大型商超等检查时,通过对商户、民众调查,都具有很强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意识。

(三)全面加强集中整治,形成持续震慑的高压态势。菏泽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全市系统内部调配精兵强将,全力保障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市县区到乡镇所上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开展专项行动的合力,共同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行为,加强了对涉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监控力度。全市加强与当地公安、版权、网信等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了各环节的工作协调和衔接力度,形成了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