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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

 

 

      11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山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紧密结合山东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旨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国知发服字〔2023〕34号),围绕多元化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均等化供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多样化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提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业化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等5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举措。通过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推动山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供给均等化、领域多样化、支撑数字化、人才专业化,实现政策普惠公平、服务普惠可及、数据普惠开放,全面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效能升级,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和创新发展环境。

      为做好《方案》起草工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成立工作专班,在认真研究国家局《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征集省局知识产权相关处室、单位有关落实举措,形成《方案》初稿,分别征求了省局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